关于开展宁化县总医院互联网医院建设项目社会市场需求调查的公告(第二次)
宁化县总医院计划开展互联网医院项目建设,现面向社会开展市场需求调查,欢迎具有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项目调研论证。
一、项目名称:宁化县总医院互联网医院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宁化县总医院互联网医院项目:报送方案时需要描述软件拟采用的主要技术框架、功能简介、相对应方案,硬件拟配置的设备类型、参数、相对应方案。本项目报送的方案报价需整体包含主体软件系统、配套服务器设备、网络安全防护设备、三级等保测评、网络带宽及所有与第三方系统接口对接等费用。
2、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促进我院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深度融合发展,现拟通过信息化建设如下应用系统:(1)搭建患者移动端应用,为患者打造便捷的医疗服务工具,实现患者在线预约挂号、与医生实时交流咨询、进行复诊操作、便捷完成缴费流程、享受在线药品配送服务等功能;(2)搭建医生移动端及电脑端应用,为医生提供灵活高效的工作支持,方便医生随时随地管理患者信息、接诊在线咨询和复诊患者、开具处方和医嘱、安排线上坐诊工作日程等内容; (3)搭建药房医师电脑端应用,药房医师能够快速获取患者的处方信息,并对处方进行审核,根据处方进行药品的调配和发放,记录药品的库存变化情况;(4)搭建运营管理端应用,实现集中管理互联网医院的运营事务,涵盖医生的注册审核与排班安排、绩效工作评估,处理患者的评价及反馈,监控医疗服务质量,进行全面的数据统计分析以及精细的运营管理等。
3、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本项目需严格遵循《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福建省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等管理办法,网络安全须符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按照不低于网络安全三级等保的要求,协助医院做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和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对本项目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负保密责任。
4、要求维护期(维保期)三年。
5、系统建设要求:
5.1、软件系统必须满足三级医院评审、国家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电子病历分级评价四级、智慧服务、智慧管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隐私保护的要求、数据加密传输、CA电子签名等相关要求。
5.2、建设范围需覆盖总院区与中医院区。
5.3、支持医院信创改造(国产化操作系统与数据库)。
5.4、配套服务器、网络安全等设备数量与参数要求如下:
序号 | 模块 | 核心参数要求 | 数量 |
1 | 应用服务器 | 机架式服务器 | 2台 |
2 | 数据库服务器 | 架式服务器 | 2台 |
3 | 前置服务器 | 机架式服务器 | 2台 |
4 | 网闸 | 并发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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