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遴选采购管理指南的通知》的通知,并参照《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委托, 就 检验科血型仪配套使用试剂一批 进行遴选 , 现诚邀各单位参加本项目应答 。
一、 项目名称: 检验科血型仪配套使用试剂一批
二、项目编号: SZMD-LX-20250 8 0 8 01
三、遴选耗材名称: 检验科血型仪配套使用试剂一批
四、应答方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应答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2、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供应商需为产品的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如为产品配送企业,需提供生产企业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遴选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6、参与遴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应答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7、参与遴选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应答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8、参与遴选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应答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9、不接受为本次遴选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与遴选(由供应商在《应答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10、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应答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11、供应商必须在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内备案,且所投医用耗材需在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内挂网;(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除外)。(证明文件:1、须提供供应商在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备案信息截图;2、提供所投医用耗材在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挂网信息截图(需体现交易产品代码)。3、若所投产品有处于平台正在审核状态,要求提供必须能在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完成挂网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不要求在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挂网。)
12、供应商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备案)证》(供应商为制造商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备案)证》;(证明文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备案)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备案)证》证书扫描件);
13、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扫描件;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供应商需提供产品说明书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该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界定的相关文件。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遴选活动,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网站查询投标人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注:
(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五、获取遴选文件及报名方式:
1、获取遴选文件和报名时间: 202 5 年 8 月 28 日至 202 5 年 9 月 04 日 (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 : 00 ~ 1 2: 00,下午 14: 00 ~ 1 7: 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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