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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1204破1号肇庆宇浩公司紫云汇项目复工续建工程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

· 2024-02-21

肇庆宇浩公司紫云汇项目复工续建工程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2日作出(2022)粤12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东水沐清华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伍智宏等29人、齐永林、广东广达建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请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后,将本案移交由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要法院)继续审理。高要法院于2023年12月18日作出(2023)粤1204破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担任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宇浩公司)破产清算工作。

管理人现向全社会公开招募肇庆宇浩公司紫云汇项目复工续建工程共益债投资人,续建项目至竣工验收并交付、办证,具体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013年7月5日经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统一信用代码为:91441283073462070C,法定代表人为:杜伟方,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广东宇浩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东莞市环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经营期限为2013-07-05至无固定期限,地址位于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宇浩大道6号紫云汇花园紫云中心第二层之一,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养老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体育健康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园区管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休闲观光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宇浩紫云汇项目情况

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宇浩紫云汇项目位于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八联地段(土名:金鸡山),紧邻广东肇庆航空职业学院,规划打造紫云谷旅游度假区,并以此为基础建设肇庆市文旅小镇,以主题景点及康养文创主题景点作为两大板块,涵盖文化体验区、康养研发产业园、森林康养院、度假酒店、特色民宿等特色功能。

据管理人向住建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调取的资料显示,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别墅A区显示还剩余3套别墅未售,其余均已售罄。别墅B区共134栋别墅现状主体均已建成,所有别墅室内装修程度各异,还待进一步完善装修,室外配套也待进一步完善,均已售罄。规划建设公寓地块的T3栋和T4栋各自主体均已封顶,T4栋共309套(含2套配套用房),已预售111套(其中108套已办理网签手续,有部分购房者提出解除合同),剩余196套未售,未售的196套中有191套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T3栋共308套,均未预售,也无抵押登记。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如下: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区域分布

坐落位置

占地面积:㎡

使用年限

用途

现状

1

高要国用(2016)第00352号

Cl地块

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八联地段

37825.80

2086年12月30日终止

商住用地

未开发,存在抵押登记

2

(2018)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21868号

风情小镇T7

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八联地段(土名:金鸡山)

14737.60

2017年01月01日起2056年12月31日止

其他商服用地

未开发,存在抵押登记

3

(2018)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21871号

风情小镇T5-6

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八联地段(土名:金鸡山)

20595.10

2017年01月01日起2056年12月31日止

其他商服用地

未开发,存在抵押登记

4

(2018)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21873号

风情小镇T1-2

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八联地段(土名:金鸡山)

14919.60

2017年01月01日起2056年12月31日止

其他商服用地

未开发,存在抵押登记

5

(2018)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21870号

风情小镇T3-4

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八联地段(土名:金鸡山)

11907.20

2017年01月01日起2056年12月31日止

其他商服用地

在建工程

6

(2016)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0065号

C2地块

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八联地段

4724.50

-

住宅用地

未开发,存在抵押登记

7

(2016)肇庆高要不动产权第0000066号

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八联

5025.1

无抵押

(特别提醒:肇庆宇浩公司最终财产范围以管理人调查确定为准)

项目现场VR:https://www.720yun.com/vr/144jkdwuev1

三、复工续建内容

本次招募的续建方的复工续建内容仅针对别墅B区,以及T3栋和T4栋公寓。别墅B区所有别墅及户外道路、园林绿化等需续建至竣工验收备案、合同约定交付、办证标准;T4栋公寓除需续建至竣工验收备案、办证标准外,已售的108套公寓还需续建至合同约定交付标准;T3栋公寓需续建至竣工验收备案、办证标准。根据管理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对上述续建工程的造价咨询结果显示,别墅B区续建工程还需约2402万元T3栋和T4栋续建工程还需约8314万元。(前述数据仅供参考)

四、共益债投入及还款来源基本方案

1.意向投资人以共益债资金投资方式提供续建工程资金,根据本项目现实情况,本次共益债融资金额预计最高不超过10716万元,资金将用于项目续建的工程款、竣工验收费用、管理费用、办证费用、破产费用等最终确定的共益债融资金额以双方最终签订投资协议及相关正式文件为准对于资金的投入时间,管理人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根据工程复工复建的工程进度分支付,具体执行方案在投资协议中约定共益债之成本利息的计算,以共益债的实际使用金额和实际占用时间为准

2.项目复工续建完成后将可售房源对外销售销售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并按照双方签订的共益债融资协议清偿投资人的共益债投资款本息

五、投资主体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共益债资金,并提供相应的资信和资金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未负有到期未清偿且重大数额的债务,不存在欠缴税款记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意向投资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4.投资人认可本次招募公告,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和提交相关材料。5.报名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意向投资人需将转账回单作为报名资料附件提交。意向投资人中选后,报名保证金可冲抵第一笔借款本金(利息自第一笔借款到账时一并起算);报名人不符合报名要求或未中选的,管理人将在招募结果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报名保证金。管理人收款账户为:户名: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700378208586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转账备注:投资人名称+报名保证金(若备注字数有限,投资人名称可以简写)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招募程序

(一)报名材料

1.意向投资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意向投资人是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及权限、联系电话、地址等)。

3.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包括股权架构、控股股东、主营业务、资金来源、类似投资案例等。

4.需要股东会决议的,还应当提供股东会、董事会等内部决策机构同意参与肇庆宇浩公司紫云汇项目复工续建工程共益债投资招募的决议原件。

5.有关资信能力和履约能力的证明材料(主要为银行存款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投资资金来源证明等)。

6.共益债投资意向书(不得与本招募公告内容相冲突):包括但不限于不低于续建预算总额10716万元的投资承诺,借款期限、计息方式和利息标准、资金回收方式、违约责任等;如有其他特别要求的,可以一并提出,但不得作为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的必要条件。

7.报名保证金转账银行回单(缺此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要求)

8.投资人未负有到期未清偿且重大数额的债务,不存在欠缴税款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的承诺书9.个人投资人或法人投资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查询结果;法人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查询结果。10.无犯罪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意向投资人应将以上报名资料装订成册后提交。

(二)报名期限及方式

1.本次公开招募的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止,逾期报名的,不纳入评审范围。

2.报名机构应于上述报名期限内以密封形式(密封处加盖公章)向管理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一式二份(仅限顺丰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提交时间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

3.管理人咨询方式:黄律师13680782597,韦律师13691630960。

4.邮寄收件地址及电话: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沙堤一路滨江大厦9号堤上3楼(黄律师13680782597)

(三)资格审查

共益债意向投资人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后,管理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共益债意向投资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该意向投资人。对于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将于10个工作日内向报名人无息原路退还报名保证金。管理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共益债意向投资人的资格条件存在疑问的,有权要求该意向投资人限期内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共益债意向投资人限期内未补充的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要求。

(四)尽职调查

共益债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格审查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可以对肇庆宇浩公司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有权向共益债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共益债意向投资人应予配合。

(五)提交共益债投资方案

共益债意向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具体共益债投资方案。同时,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意向投资人追加缴纳保证金,未在限期内缴纳的意向投资人,视为退出,管理人将在追加缴纳保证金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未缴纳追加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无息原路退还报名保证金。

(六)遴选

管理人将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开展与共益债意向投资人的商业谈判或协商等工作,并根据共益债意向投资人的资金实力、共益债投入规模、利率标准、投资计划、回收周期、社会责任感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及评审,确定一名共益债投资人,两名候选投资人。

(七)签署投资协议

共益债投资人收到意向投资人中选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当与管理人签订共益债投资协议,并按照规定和约定及时向肇庆宇浩公司提供共益债资金。若共益债投资人在管理人发出选定通知后退出的,或共益债投资协议签订后,共益债投资人未足额缴纳投资款或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共益债投资人资格,没收保证金,并在候选投资人中确定一名共益债投资人。

其余未被选定的意向投资人的保证金将于共益债投资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如债权人会议未表决通过共益债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将在表决结果通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投资人无息退回保证金。

七、特别说明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同时,管理人可根据招募情况,决定报名时间以及提交投资方案时间是否延长,若决定延长时间,管理人将提前通知有效报名的投资人。

2.本项目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管理人披露的相关情况不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亦不作为投资人对项目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独立做出价值判断,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如意向投资人最终被确定项目投资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共益债投资协议》等协议内容为准。

3.意向投资人应谨慎细致地阅读本招募公告,按照本招募公告规定的方式报名,有问题及时联系管理人。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投资。

特此公告

肇庆宇浩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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