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疾控局、省总工会决定在2024年4月25日至5月1日联合开展第22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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