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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互联网医院处方流转平台药品供应商遴选公告

· 2022-07-1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2018〕26 号)、《“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打通在线问诊、处方、药品配送到家全流程,我院现对互联网医院处方流转平台对接药店进行遴选,欢迎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选。

一、遴选名称和评分方法

1、项目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互联网医院处方流转平台药品供应商遴选

2、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参选遴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与本次遴选的供应商需具备药品零售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参与本次遴选的供应商须具备汕头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能够与全市各统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现联网,实时上传数据。(须提供医保定点药店证明、医保接入系统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参与本次遴选的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2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供应商须提供近1年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参与本次遴选的供应商需具备与医院的全院用药衔接目录高度匹配,其中国家谈判药的占比需按照医院要求进行供应。(须提供国家谈判药供应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与本次遴选的供应商需积极将医保“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规范与要求作为药店的日常经营标准,并积极参与汕头市双通道药店遴选。(须提供医保“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管理规范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参与本次遴选的供应商所供应的药品价格,院内目录药品需保持和医院同品同规同价。(须提供药品供应价格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参与本次遴选的供应商需具备药品配送的供应保障能力,确保用药品种齐全、质量保证,在粤东地区的物流配送服务完善周到,能够满足患者用药需求。(须提供药品配送服务保障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参与本次遴选的企业应具备“互联网+”服务能力,积极参与医院、平台线上药事服务拓展,提供包括且不限于“互联网+”药品流通、药事咨询、用药反馈、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线上咨询、用药随访、合理用药、科普教育等服务。(须提供互联网+服务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参与本次遴选的供应商需具备与互联网医院的接入技术条件及提供项目接入涉及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含接口、短信、视讯费、在线人工客服、CA认证、实名认证等),并出具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遴选。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遴选。

12、上述其中一项不符合视为不符合遴选资格,不能参加遴选。

三、参选公司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供我院验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我院备案);

2.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如有授权,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3. 供应商相关信息: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

4. 互联网医院处方流转平台药品供应商合作申请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件1)。

四、提交遴选材料内容

1、参与遴选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

2、经营药店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经营药品的范围及在营目录;

4、提供汕头市医保定点药店证明、医保接入系统相关运营截图;

5、营业场所地理位置图,并标明本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单体药店)和所接入医院之间的距离;

6、设经营场所的书面凭证,自有门面房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门面房的提供租赁协议或预定租赁协议及房屋产权人的房产证明复印件;

7、药学技术人员在岗的自我承诺书及药店社保购买证明;

8、提供人员专业能力相关系统培训及考核证明资料;

9、提供符合零售药店管理需求的收集或者发票复印件1份;

10、提供冷链全程监控相关的证明资料;

11、提供冷藏室、冷藏柜相关照片和专业冷链认证报告复印件;

12、提供冷链配送相关的设备配套和温控监控设备材料与冷藏药品配送设备的验证方案和报告;

13、提供满足信息服务的软件证明或者相关运行截图;

14、提供满足处方流转服务的信息系统支持证明材料;

15、提供相关规章制度汇编等复印件及相关制度资料;

16、提供药房开展用药咨询、患者随访及相关用药指导的证明文件;

17、提供开展药物警戒服务的培训材料;

18、提供购销合同复印件、质量保证协议书复印件。

19、其它证明供应商实力的资料。

备注:

1)请供应商将所有遴选资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密封好,在封面加盖公章并标注方案名称及正副本;

2)供应商必须提供能证明其具有合法供货渠道的证明材料(包括厂家授权委托书等资料),没有提供则取消参与遴选资格。

五、遴选办法

1、本次遴选将根据各潜在供应商提交的参选文件和实地考察结果予以评分,综合评判后优选条件适宜、对项目综合保障能力排名前3位的供应商。

六、报名要求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2年07月11日-2022年07月14日每日的8:30-12:00,15:00-17:30(节假日除外);地点:本院一期大楼西侧九楼药学部示教室。

2、供应商递交遴选资料时间(北京时间): 2022年07月15日830-12:00

3、供应商递交遴选资料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07月1512:00

4、递交遴选资料地点:本院一期大楼西侧九楼药学部示教室

备注: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截止时间前送达遴选资料,视为自动放弃遴选遴选资格,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

药学部按医院流程组织本次遴选项目,完成后在医院官网公示。

八、联系方式

有关此次遴选之事宜,若有疑问,请书面传真、电邮至本院。

1、联系电话:0754-88905635(药学部)

0754-88905391(纪检科)

2、传真:0754-88259850(医院办公室)

3、E-MAIL:sdfyyxb_2022@126.com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22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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