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东兴区困难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NJRH-202405-363
项目名称: 东兴区困难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00,000.00元
最高限价: 80.00元/人
采购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为进一步掌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失能老年人 等困难老年人 (简称:困难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等方面能力状况,做好困难老年人救助保障和照料服务 等 工作,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负责对全区困难老年人综合能力进行评估工作。
二、 服务要求 (一) ★评估对象
1、辖区各敬老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街道为老服务中心中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
2、入住辖区各敬老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街道为老服务中心、民办养老机构中的低保失能老年人;
3、有意愿入住辖区各敬老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街道为老服务中心的散居特困人员;
4、其他主动提出养老服务需求,经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同意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二) ★评估标准及内容1、按照最新国标《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主要从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等方面进行评估。一级指标共4个,包括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二级指标共26个,包括自理能力8个、基础运动能力4个、精神状态9个、感知觉与社会参与5个。
2、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MZ/T 039-2013)等有关标准,对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档次予以确定。确定具备生活自理能力(三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二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一档)。
(三) ★评估周期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 ★评估工作流程1、供应商根据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提供的困难老年人名单,按评估调研、材料审查、现场评估等程序开展综合能力评估;
2、供应商采取在养老服务机构、医院、村(社区)集中的形式实施评估;
3、每次评估应有2名评估人员同时在场,至少一人具有医护专业背景。评估时,评估对象身体发生不适,或者精神出现问题,应终止评估;
4、评估人员应通过询问评估对象本人、机构工作人员或互助照顾者、护理人员等,或者查询相关信息,填写《老年人能力评估基本信息表》的内容,并签字;
5、评估人员按照评估表进行逐项评估,填写 《老年人能力评估基本信息表》 、 核算 每个项目得分,确定一级指标得分和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总得分;
6、 出具《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 ,经 2名评估人员确认并签字,同时请信息提供者签字确认;
7、现场告知被评估对象结果,汇总数据报送至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审批公示。
(五) ★评估结果及应用1、根据综合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4个一级指标的总分,进行能力分级。评估等级作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家庭适老化改造、入住养老机构提供相应照料等级服务、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救助补助、发放养老服务补贴等依据。具体等级划分如下:
能力等级 | 等级名称 | 等级划分 |
0 | 能力完好 | 总分 90 |
1 | 能力轻度受损 (轻度失能) | 总分 66-89 |
2 | 能力中度受损 (中度失能) | 总分 46-65 |
3 | 能力重度受损 (重度失能) | 总分 30-45 |
4 | 能力完全丧失 (完全失能) | 总分 0-29 |
说明 1:处于昏迷状态者,直接评定为能力完全丧失(完全失能)。若意识状态改变,应重新进行评估。 说明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在原有能力级别上应提高一个级别:①确诊为痴呆(FO0~FO3);②精神科专科医生诊断的其他精神和行为障碍疾病(FO4~F99);③近30天内发生过2次及以上照护风险事件(如跌倒、食自杀、自伤、走失等)。 注:说明 2中FO0~F99是1CD-10(国际病分类第10次修订本)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编码号。 |
根据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等级状况,对特困供养人员予以失能和半失能区分。
2、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MZ/T 039-2013)等有关标准,对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档次予以确定。6项评估指标: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 填写《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 , 6项指标全部达到的,可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三档);有3项以下(含3项)指标不能达标的,可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二档);有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标的,可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一档)。评估结果作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发放和测算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助依据等。
(六)其他要求1、 供应商拥有熟悉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的专业团队,包含 1名项目负责人、4 名 评估督导人员、至少配置 10名专职实地评估人员 (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与 项目负责人 、 评估督导人员 、 专职实地评估人员 签订的劳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予以佐证 ) ;
2、开展评估工作的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有5年 及 以上从事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
3、★应保护被评估人员 和评估人员 的尊严、安全和个人隐私;
4、★所有评估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 和 《老年人能力评估》( MZ/T 039-2013) 相关规定,确保规范有序进行。
5、★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的指导、评估、监管;若在评估过程中发生安全方面及特殊严重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评估机构自行承担。若接到投诉被查实评估结果不真实或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抽样复核不正确样本累计超过3例,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有权随时终止与评估机构的合作。
6、 ★ 本项目在评估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表格原则上按照采购文件附件 1-附件4执行。
三、 ★商务要求1、 支付约定:
1.1 根据评定为轻度、中度、重度、完全失能人员有效样本数量 (包含照料护理等级) 确定最终结算数量 ;
1.2 评估费用:根据评定为轻度、中度、重度、完全失能人员有效样本数量 (包含照料护理等级) 确定最终结算数量 *成交单价。
1.3 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按结算周期(一个结算周期为半年)进行结算,按照上述第 1.1项、第1.2项要求确定评估费用后,采购人 按照财政支付程序支付 评估费用给成交供应商。
2、 本项目困难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费用单价限价为 80元/人(本服务费包含评估费用(含税),以及评估组人员评估期间的差旅、食宿费用,即为包干费用,不再额外产生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以80元/人作为 限价 报出本项目单价,供应商一旦成交,在履行合同过程期间不得更改价格,所报单价即为本项目成交单价。
3、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乙方 违约责任 :
4.1 乙方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
4.2 乙方不能完成服务而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 5%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服务款及其利息。
4.3 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5、 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内容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从2020年1月1日至距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案例或特困人员能力评估服务案例或养老服务项目评估案例)。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 人员 。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 服务承诺 , 内容包含: 评估过程的沟通与衔接 、 评估要求响应时间 。
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 服务方案 , 内容包含: ①项目背景分析 ; ②工作进度安排 ; ③调研方案设计 ; ④ 调查问卷、数据表文档设计 ; ⑤ 服务 ; ⑥ 服务 应急处理方案 。
注:上述标注 ★项的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满足,若不满足或不响应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上述未标注★项的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一般条款,供应商若不满足或不响应的将影响供应商得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 规定的条件:
( 1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 参加本次 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6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要求 : 无 。
3.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1 ) 按本 项目规定获取 了 竞争性磋商 文件 ;
( 2)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1、 磋商 文件自 2024 年 5 月 17 日 9 : 00 至 2024 年 5 月 23 日 17 : 00 (北京时间) 由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售 。
2、 报名方式: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 njrh2003@126.com
( 1 ) 供应商 报名登记表(详见第 十 章 附件 5 ) ;
( 2 )供应商 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须 提供单位介绍信 原件 (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加盖单位公章 ) ; 供应商 为自然人的, 须 提供本人身份证 复印件 。
上传后请致电 0832-8801000,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3、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5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 47幢三楼
五、开启时间: 2024 年 5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
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 47幢三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内江市东兴区民政局
地 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中兴路 63 号
联 系 人: 毛 老师
联系方式: 0832-2251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 47幢
联 系 人: 胡老师
联系方式: 0832-8802006
3.项目联系 方式项目联系人: 胡老师
电 话: 0832-8802006
附件 1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供应商 报名登记表
项目 编号 (必填) | |
项目名称 (必填) | |
单位名称 (必填) | (加盖公章) |
单位地址 (必填) | |
购买文件时间 (必填) | |
联系人 (必填) | |
单位固定电话 | |
经办人移动电话 (必填) | |
单位传真 | |
电子邮箱 (必填) | |
备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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