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药品议价采购机制,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宜宾市各公立医疗机构已委托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服医产公司)集中议价采购药品。现启动第四批药品集中议价采购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下同)参与。
一、采购主体
宜宾市各公立医疗机构。
二、采购范围
本次集中议价采购药品为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上挂网的非国家、省组织集中带量采购的部分药品,详见《宜宾市公立医疗机构第四批集中议价采购药品目录》(附件3)。
三、采购周期和执行说明
(一)本次药品集中议价采购暂定以中选结果执行日起36个月为一个采购周期。
(二)采购周期内,各公立医疗机构优先使用本次集中议价采购中选生产企业药品及对应规格。
(三)采购周期内,如因省平台价格调整,中选品规最低挂网价低于中选价格,则中选生产企业该品规价格动态调整,调整后的价格在绿区范围且低于最低挂网价。
(四)采购周期内,中选企业如有以下行为,将被列入违规名单。
1.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及文献资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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