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我院拟以询价方式进行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服务的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星期二)下午 16:00 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至我院信息科。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服务内容详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 法》、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 ( 国发〔 2019 〕 13 号)、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促进 互联网 + 医疗健康 发展的意见》 ( 国办发〔 2018 〕 26 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6 〕 47 号)等相关政策文件,为落实新医改相关工作任务,加强并持续推进卫生健康信 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提高跨机构、跨地域健康诊疗信息交互共享和医疗服务协同水 平和信息惠民成效,对上海市皮肤病医院开展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 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
(一)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 、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 ( 加盖单位公章 ) ;
6 、 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报价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价时间: 2022 年 9 月 27 日(星期二)下午 16:00 前快递至上海市皮肤病医院(上海市静安区保德路 1278 号),联系人:蒋老师,电话: 18017336712 。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 信息科
2022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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