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30日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委托项目于2022年8月7日完成采购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为切实做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防控工作,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文件精神,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应检尽检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采样和检测。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及大鹏新区医疗健康集团指定我院与新区疾控中心委托的供应商荻硕贝肯医学实验室续签了核酸检测项目服务合同。
供应商及其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30日项目报价情况如下:
供应商 | 报价(元) |
深圳荻硕贝肯医学检验实验室 | 3592485.5 |
经新区疾控中心确认,我院院办公会审定,与供应商荻硕贝肯医学检验实验室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30日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采样、检测委托项目的成交金额为3592485.5元。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以上结果公告5天。有关中心和有关个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院和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提出意见。我院投诉电话:84401957;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监督检查科投诉电话:28333287。
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人民医院
2022年9月23日
4月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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